副教授烟台大学法学院
教师简介

  于海边,男,汉族,1977年3月生,山东威海文登人,法学博士,2004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2005年9月评为山东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2011年12月评为副教授,现任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络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民商法、民事诉讼法。

   1996-2000,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2003,烟台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任教于烟台大学法学院(2008-,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研究网络电子法律问题10年有余,2010年成功地获得了教育部和山东省软科学课题立项。 主持的网络法课题研究项目有:1.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规划:《数据电文民事法律制度研究》;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电子商务案件管辖权分配的实证研究》;3.山东省教育厅社科项目:《数据电文制度的一般性研究》。

  学术作品

   1.《数字证据对我国民事证据体系的影响》,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2.《数字证据的程序法定位》,载《法律科学》(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2年第5期;

   3.《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若干问题研究》,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4.《拆封合同问题研究》,载《合同法评论》2005年第2期;

   5.《论<电子签名法>上的数据电文效力规则》,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6年第2期;

   6.《数据库的法律保护体系分析》,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

   7.《论数据电文制度的涵义及表意基础》,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8.《软件交易拆封合同的一般性研究》,载《法学论坛》,2009年第3期;

   9.专著:《知识产权官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4月版;

  10.《网络中商业标识冲突之规制》,载《中国财产法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1.《涉网络案件民事诉讼地域管辖问题的一般性研究――以法律事实发生地的空间定位为基础》,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5期;

   12.《涉网络合同案件地域管辖法院的确定――从传统理论与现实规范出发》,载《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