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 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教师简介

王洪,男,1966年8月出生,四川省江油市人,法学博士,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所(教研室)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仲裁工作建设专家组成员,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民商法学),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分别于1988年、1991年、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意大利特伦托大学访问学者;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访问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比较私法。主讲本科课程:《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合同法》。出版学术专著、教材《从身份到契约》、《民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等11部;合译《欧洲合同法与侵权法及财产法的互动》;发表《以法为教抑或法治教育?》、《从婚生推定到父性推定》、《要物合同的存与废—兼论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抉择》、《合同形式欠缺与履行治愈论》等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