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伟,男,1967年9月生,河南邓州市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曾担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独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60余部,发表刑法学论文15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的刑法对策研究”和一般项目“科技风险的管理与公共安全的刑法保障”、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项目“社区矫正的立法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规划项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我国应用的原则、步骤与措施研究”、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当代新型犯罪比较研究”之子项目“业务过失犯罪比较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我国社区矫正的立法研究”,北京市2007年度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7项,协助主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20余项,科研成果曾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代表作主要有:《业务过失犯罪比较研究》、《侵占犯罪的理论与司法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疑难问题司法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