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师简介

郑远民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时代法学》副主编,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信息法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咨询委员。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与国际法。郑远民教授长期从事现代商人法理论的研究,其成果填补了我国系统研究现代商人法理论的空缺,具有较重大的学术影响力,其研究成果对我国商人习惯法在国际、国内商事实践中的运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其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有:《现代商人法论》、《国际商事习惯法发展趋势研究》、《现代商人法理论的提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论现代商人法的适用》、《论电子公文安全体系的法律保障》、《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法律思考》、《市场经济的伦理基础和法制保障》、《现代商人法的源流与趋势》、《国际商事合同法的新发展》、《现代商人法在电子商务法领域的新发展》等,在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承担的科研项目主要有: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现代商人法研究”、“电子商务法发展趋势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国际商事习惯法发展趋势研究”,教育部项目:“非传统安全危险下国际法律秩序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