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政工师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瑞福养老服务中心
教师简介

李传福,男,1962年9月16日出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现任上海瑞福养老服务中心主任、上海和睦家养老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上海乐龄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80年11月—1983年11月,83012部队服兵役;
1983年11月—1990年4月,上海船厂  历任分厂团委书记、厂团委干事;
1990年4月—1994年7月,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原上海市造船局)团委副书记;
1994年7月—1997年7月,浦东新区青年商会总干事长;
1996年1月—1997年7月,兼任心族浦东广告公司总经理;
1997年7月—1999年3月,上海青年文化广告公司总经理;
1999年3月—2004年3月,浦东新区社会福利院院长;
2004年3月—2008年7月,浦东新区福利企事业管理所副所长;
2008年11月—至今,     上海和睦家养老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2009年2月—2010年12月,上海亲和源老年公寓副主任(主持工作)
2011年2月—至今,      上海乐龄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年3月—至今,      上海瑞福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其他社会兼职:
2003年—2007年,上海市第12届人大代表;
2001年—至今,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养老服务专业特聘教授;
2005年—2008年,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副会长;
2006年—至今,  上海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7年—至今,上海市社工协会老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9年—至今,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客座教授。
专业成果:
第一个向市人大提交“关于建立上海市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处理条例”议案;(2003年)
第一个向市人大提交“关于建立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议案;(2004年)
第一个起草制定“养老机构意外事故责任保险”方案;(2006年)
主要负责完成“浦东新区养老机构服务操作规范指导手册”、“居家养老服务操作规范指导手册”、“老年人日间照料操作规范指导手册”等规范制度、养老服务计算机管理系统。
主要参与项目:民政部制定养老服务标准、民政部制定“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处理条例”、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十一五期间养老事业发展报告”、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养老机构分级分类标准”、上海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浦东新区民政局“十一五期间养老事业发展报告”、民政部长沙民政学院“实用养老机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