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四川乐至县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法学),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顾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家咨询团成员、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
自1988年6月以来,一直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先后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外国进修生开设过经济法、竞争法、企业法、商法、农业法、法学前沿等多门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企业法、农业法。
出版个人专著《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研究》2部,合作完成并出版专著、教材、译著等30余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合作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A级)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主持国家软科学课题、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各1项以及市级、校级和横向课题10余项。
先后独立获得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合作获得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次,合作获得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各2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1次。
2005年入选重庆市首批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006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8年被遴选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法学);2009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其他重要称号主要有:重庆市优秀教师(1993年)、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2007年)、全国师德先进个人(2004年)、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7年)、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08年)、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2010年)、重庆市先进工作者(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