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教师简介

      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南省南阳新野县人。法学教授、法理学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规划、财务工作;分管部门:校长办公室、规划办公室、学科办公室、财务处;联系学院:经济法学院。
  [主要学习经历]
  1981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先后获该院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 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9月,考取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计划内全脱产类),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和科技法。
  1997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12月,入武汉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在职不脱产类)。

  [主要工作经历]
  1987年8月—1994年8月,留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任教;
  1992年2月取得讲师职称。
  1997年8月—1998年7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工作。
  1998年8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编。
  2000年12月,由讲师破格晋升法学教授职称。
  2001年7月,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主任。
  2002年4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09年8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要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人权研究会全国理事会理事;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主要科研成果]
  发表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国家级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和主研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法学教材、专著、辞书等余40部。出版《法之理在法外》、《法律功能论》等著作20余部,其中主编高等学校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法理学初阶》、《法理学进阶》、《法理学高阶》,构成“法理学三部曲”。

  [荣誉和社会评价]
  2002年7月和2008年8月,先后入选重庆市首批和第二批学术技术带头人;2002年和2006年,两度获中国法学会“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5年7月被遴选为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2006年10月,入选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2007年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7年10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11月,所主持的“法理学”课程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2010年11月,被中国法学会授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