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教师简介

陈颐,男,1977年生,浙江苍南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8年)、法学硕士(2002年)、法学博士(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博士后出站(2011年)。2002年留校任教至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2册,合著数种。参加数种教材撰写,另有点校、勘校、资料汇编作品多部。曾获《中外法学》优秀论文奖(2000—2007)、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青年奖)。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2010—  )。

 

主要著作:

《英美信托法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法学流派的人学之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三作者。

《立法主权与近代国家的建构——以近代早期法国法律为中心》,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意大利法律发达史》,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合著。

主要论文:

《清末民国时期法典翻译序说》,载《法学》2013年第8期。

《信托法的现代化:19世纪英国的贡献》,载《民商法论丛》(第49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衡平法、用益与信托:英国信托法的早期史概说》,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1年秋季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司法主权与欧陆民族国家的肇建:以中世纪中后期的法国为中心》,载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编:《法律史的世界》,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博丹立法主权理论的论证及其意义》,载《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1期。

《梅因历史法学方法论简述——以<古代法>为中心》,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主权立法者的塑造——路易十四对立法权的垄断及其法典编纂事业》,载《中外法学》2007年第4期。

《依法治理、官僚政治与国家治理的转型——以近代早期法国为中心的考察》,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3期。

《16世纪法国人文主义法学与法律科学的体系化》,载何勤华主编:《多元的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萨维尼历史法学方法论简释——以<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为中心》,《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

《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民商法典》,载《华东法律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市场演进与法律资源供给——温州经济之钱会制度变迁的法律分析》,载《湘江法律评论》(第3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参与的教材:

《外国法制史》,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共同主编。

《外国法制史》(第5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撰稿人。

《外国法制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副主编。

《外国法律史研究》(上海市研究生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