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利则,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省佳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田径国家级裁判,全国田径理论研究会常委,曾任陕西省田径协会副主席。
1975年10月进入西安体育学院体育系学习,1978年毕业留校,在西安体育学院田径教研室任教。1985年9月考入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学习,1988年7月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并留校在田径教研室任教。1997以来先后担任过体育教育系副主任、主任、运动训练系主任。
任教以来,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0余篇,论文多次入选奥运会科学大会、亚运会科学大会、国际生物力学大会以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获陕西省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多次成果获得院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参于编写了《田径运动高级教程》,体育总局重点教材《田径》、《田径运动百年》、《田径运动技术—英汉双语教程》、《中国田径运动史》,主持编写了院级重点立项教材《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等多部教材和著作。参于国家体育总局课题和主持院级重点与教改课题多项。
在担任体育系和运动系主任期间,体育教育专业2002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首批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同年11月,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体育教育专业基本功大赛”中获团体第四名,体操单项第一名,体育系被陕西省教委授予“陕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获“陕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运动训练专业于2007年10月获“陕西省特色专业”,同年12月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8年体育教育训练学获批“陕西省重点学科”,担任“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方向带头人。
1995年以来先后指导研究生60余人。多次担任陕西省田径运动会、陕西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技术代表、赛事主管。担任过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城市运动会主裁判,在2008年8月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田径比赛中担任裁判。
在田径课程教学团队中主要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