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博导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教师简介

     陈振明,男,1959年生,广东省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第12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治学学科专家评审组成员;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全国博士后流动站专家委员会管理学科组成员,全国行政管理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的常务理事;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等4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兼职教授;《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等学术杂志的编委或学术委员会委员。

    现主要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及政治学理论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为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厦门大学“985工程”及“211工程”三期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建设项目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承担了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中有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20多项省部级课题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课题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国家精品课程《政策科学》建设任务。已出版《理解公共事务》等8部专著;主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系列”、“公共管理与政治学系列”、“公共管理学科前沿丛书”、“厦门大学公共事务文库”、“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列”等丛书;主译“公共政策经典译丛”等译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等杂志已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作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20次,包括教育部优秀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1次,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次,福建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4次、二等奖6次。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获得教育部“青年教师奖”,福建省“高校名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特等奖提名奖”,两度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2008);连续3届被媒体评为“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2007、2009、2011)。

 

一、学习经历

1978.2-1982.1  在中山大学读本科,获得哲学学士学位;

1982.2-1985.1  在厦门大学读研究生,获得武汉大学哲学硕士学位;

1987.9-1990.7  先考入吉林大学后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1985.2-1987.8   在厦门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任教,由助教转讲师。

1990.7 -现 在   厦门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公共事务学院任教。

               1991年晋升副教授,1993年破格晋升教授;

               1995.5-1999.12担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1998年7月开始担任法学院副院长兼政治学系主任;

               2003年1月起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

               2011年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三、出国经历

1.1991.12-1992.1  赴菲律宾Ateneo大学讲学;

2.1993.8 -1994.7  赴美国康乃尔大学研修;

3.1997年3月       赴奥地利萨尔茨堡研修;

4.2000.1 -2000.7  赴美国哈佛大学、杨柏翰大学研修;

5.2007.5-7月     赴德国行政学院研修;

6.2008.11-12月   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讲学。


     现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第12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治学学科专家评审组成员;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博士后流动站专家委员会管理学科组成员;全国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国际行政科学评论》等学术杂志的编委或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