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山东大学医学院
教师简介

陈晓阳,男,195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生命伦理研究院院长,山东省人文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所长。生命伦理国际研究中心中方主任。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

新疆医科大学名誉教授、宁夏医科大学客座教授、第二军医大学客座教授、成都大学客座教授、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兼职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郑州航空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欧洲医学哲学与卫生保健学会(ESPMHC)会员,美国生命伦理与人文学会(ASBH)会员。

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思想促进会医学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思想促进会医学科研分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医学哲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心理卫生协会副会长、山东省行为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生殖医学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医院协会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副主编,《医学与社会》杂志编委,《医学与哲学》杂志编委,《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编委。人民卫生出版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