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昌华,男。1987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现中南民族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秘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侵权行为法研究所副所长,《私法研究》编辑。兼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常务理事。曾获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998年)、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