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平,男,1963年7月生,湖南湘乡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1月获湘潭大学硕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湘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7月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5年3月执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7年12月兼湖南莲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9年任副教授。现任教授,硕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学科组组长,党委委员。兼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