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梅湘,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湖南石门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刑事侦查专业,1984年7月毕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湘潭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法学研究》(国家一类期刊)、《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刘梅湘,女,汉族,1963年3月出生,湖南石门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刑事侦查专业,1984年7月毕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湘潭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法学研究》(国家一类期刊)、《现代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人民检察》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