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文武,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54年12月11日,陕西清涧人。现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一级博士点带头人、教育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985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子项目“教师教育理论创新与研究中心建设”负责人、“‘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面向当代教师教育的教育科学和认知科学”首席专家、国家级教学质量项目:教育学国家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质量项目:教育学省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给予重点资助的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育部第三批重点教材《教育哲学》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西北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当代教师教育》主编。兼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英国教育哲学学会会员,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报编委会委员。
研究领域: 教育学原理、教育哲学、现代教育战略和教师教育等。
现担任的主要课程: 担任本科生、硕士生及博士生教育哲学、教育学原理、现代教育战略等课程。
职业荣誉: 兼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教育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英国教育哲学学会会员,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学报编委会委员。由于学术及工作方面突出,被授予多种奖项: ☆ “平等与效率相互促进的教育公平量化指标和关系状态”,2011年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2007年教育部特等奖。
☆ 《教育哲学》2009年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 “平等与效率相互促进的教育公平论”2009年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 “从本体存在到本质生成的教育建构论”2007年获陕西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学一等奖。 ☆ “师生主体间性建构的哲学基础和实践策略”2007年获陕西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经济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高等师范教育的改革——对四省区职业中学的调查分析”2004年获陕西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教育:主体间的指导学习》2006年获全国第三级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教育学的科学化与合理性》2005年获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 “21世纪初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对教师的要求和师范教育的改革及发展”2001年获教育部优秀课题奖。 ☆ “高等学校教育收费与特困生资助调查分析”2000年获陕西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001年获陕西省政府三等奖。 ☆ 《教育问题研究》专著1999年获陕西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 “教育收费研究”系列研究成果,1996年获陕西省教委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