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法学院
教师简介

 张玫瑰,女, 汉族,河南孟州人,1971年2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200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系,中共党员,博士学位,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河南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副秘书长。
多年来一直从事高校法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省级教育规划课题2项、厅级及厅以下科研课题6项、另参加学术科研研究课题1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参编学术著5部,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3项。2012年荣获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称号。
一、教学情况: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1.法理学导论,本科一年级,专业基础课,8学时/周,两届,学生总数600人;
2.法理学前沿讲座,本科四年级,专业课,2学时/周,两届,学生人数160人;
3.法理学理论研究,本科四年级,专业课,2学时/周,一届,学生人数120人。实验性教学:
指导学生论文40余篇,辅导毕业实习40余人。
获得教学奖励:
1.2009年,获郑州大学2007-2009年度教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2011年,获很那声教科文卫体工会2010年女职工建功立业先进个人;
3.2012年,获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
二、学术研究: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1、《司法裁判中论证有效性的法哲学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2012年度,主持人;
2、《中国特色裁判方法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2011年度,主持人;
3、《大交通管理中综合法规政策体系导向研究》,河南省省交通厅厅级项目,2011年度,主持人;
4、《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的政策法规研究》,河南省省交通厅厅级项目,2012年度,主持人;
5、《我国社会转型期裁判方法研究》,教育部郑州大学211三期项目法学课题,2010年度,主持人。
6、《论司法裁判中的自有裁量及其规制》,2011年第6期,《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独著;
7、《法律论证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和哲学思考》,2010年第6期,《理论月刊》,独著;
8、《逻辑可修正理论与法律论证评价标准的关系研究》,2010年第2期,《政法论丛》,独著。
获得的学术奖励:
1、2009年,获得2008年度河南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著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读》二等奖;河南省教育厅,第二作者;
2、2010年,获得2010年金岳霖全国博士论文优秀奖提名奖,中国社科院,独立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