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星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在温州市住宅建设公司从事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后在温州市建筑定额站从事工程定额编制与管理工作;任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任主任、书记,负责工程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定额施工合同及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期后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任主任、书记,负责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投标监管工作;在温州市建设局任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分管过建筑市场、工程施工、景区建设、房地产及工程招投标造价合同等工作。现任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任副站长副书记,分管计价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计价依据,制定工程计价有关政策等工作。
主要业绩:主持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用手册》,并担任主编,均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浙江省建筑工作节能预算定额》的发行填补了全国该领域的空白。担任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副主编,参与了《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编制与使用》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了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负责制定了省长令29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了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计价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用计价标准。负责编制了全省造价管理工作三年发展及五年发展规则,积极有效推进《建筑劳务市场计价指南》、《工程量清单计价示范文本》、《建筑安全费用计价标准》的开编工作。主持实施了“三推行一控制”招投标改革方案,推进工程招投标工作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有效控制了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维护了工程招投标科学性公正性。在担任温州市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时,负责制定了《温州市深基坑施工管理规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技术规定》等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景区建设总规、详规编制(修编)工作,负责完成房地产市场经济分析报告、温州市房地产开发近中期规划,积极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主持或组织编审了温州电厂等重大工程的概预结算,建立了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工程担保制度。担任过《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温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主编,《浙江造价信息》副主编。先后荣获全国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工作者,市级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