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波,男,1981年出生,2003年于曲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获得英语语言文学学士,2006、2009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相继获得民商法硕士、博士学位,并于2009年留校任教,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商法学教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和破产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于《法学论坛》、《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研究》、《变革中的破产法:理论与实证》两部,参编教材多部,并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社科基金课题、省部级课题、校级课题及各类横向课题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