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杰,男,1964年出生,黑龙江人,199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现为湖州师范学院政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学术团体任职包括: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理事、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会理事、省哲学学会会员、湖州市哲学学会会员。
教学工作: 主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长期潜心教学,积极探索教学改革, 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1. 2013年参加全国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在全省高校复赛中获得三等奖。2. 2012年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精彩教案”。本项目成果2012年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3. 2008年参加教育部社科司主办的全国高校思政理论课优秀教学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有幸作为优秀教学案例入选者代表(浙江高校唯一入选者)参加了全国高校首届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研讨会。4. 2010年,我校熊晓红教授负责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本人多年来是本门课程建设的核心成员。 5. 2010年主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课被学校遴选为首批“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2011年验收优秀并已经成功晋级成为学校“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建设课”;2013年申报成为校级精品课程。 6.2005年主持校级重点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建设,经过验收,被评为校级优秀课程;2007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
科研工作:科研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 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项: “21世纪的价值哲学:从自发到自觉——百年来价值哲学的局限、进展和走向”的研究(立项号02BZ020),2005年已经结题(主要参与人排名第三); 主持及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主持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精彩教案”,现已结项(立项号10JDSZK002)。参与浙江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1项(立项号08CGZX003YB,排名第二)。主持校级课题1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制度可行性分析”,已结项。 出版专著1部(合著)、主编参编教材和工具书3部。在《前沿》、《黑龙江高教研究》、《理论探讨》、《学习与探索》、《职业技术教育》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获奖情况: 除上述获奖外,主要获奖还有: 2008年《价值自觉与人的价值》(合著排名第四)被评为湖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优秀奖、浙江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11年被评为湖州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优秀人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003年被评为“湖州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 2003、2008年两次被评为湖州师范学院“年度优秀党员”。